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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考研真题,历史学考研网_改革_魏国_安禄山(2017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录取分数线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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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考研真题,历史学考研网



2017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真题


一、名词解释

1.马陵之战

战国时期齐魏之间发生的一次著名战役。战国初年,魏国首先成为最强大的国家, 至魏惠王时,魏国国力进一步加强。公元前342年,魏国以韩国未参加其主持召开的逢 泽之会为借口,发兵攻韩,并接连取得胜利。韩向齐国求救,齐派田盼、田忌、田婴为 将,孙膑为军师,领兵攻魏救韩,魏惠王派庞涓及太子申迎战。起初双方势均力敌,相 持一年多。公元前341年,孙膑利用庞涓轻视齐军的弱点,以逐日减灶的方法制造齐军 大量逃亡的假象,引诱魏军追击。当魏军追到马陵之时,被齐军包围,魏军全军覆没, 庞涓自杀,太子申被俘。魏国遇到前所未有的惨败,齐国逐渐取代魏国成为霸主。

2.战国七雄

战国七雄,战国时期七个最强大的诸侯国的统称,经过春秋时期旷日持久的争霸战争,周王朝境内的诸侯国数量大大减少,周王室名义上为天下共主,实际上已形同灭亡,诸侯国互相攻伐,战争不断。 三家分晋后,赵国、魏国、韩国跻身强国之列,又有田氏代齐,战国七雄的格局正式形成,七国分别是:秦国、楚国、齐国、燕国、赵国、魏国、韩国。

3.假民公田

东汉初期的土地政策之一。东汉初期,由于人口锐减,各地有大片荒芜无主的“公田”。东汉朝廷除了将这些“公田”的一部分赐给功臣贵族外,主要用于“赋民”或“假民”耕种。“赋” 与“赐” 同义,即给予。赋民公田,就是将国家所有土地给予贫民耕种。接受赋田的农民,也就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成为按法令独立向国家缴纳租税的自耕农。接受假田的贫民,在性质上变成了国家的佃农,向国家缴纳赋税。朝廷有时给予粮种、耕牛加以扶植。东汉初期实行赋民公田或假民公田之策,目的都在于解决破产农民无地耕种的问题,东汉在明帝、章帝时期多为赋民公田,和帝、安帝时期多行假民公田。

4.安史之乱

唐安禄山、史思明发动的叛乱。玄宗后期,政治黑暗,中央实力削弱,藩镇握有重兵。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伪称奉密诏讨杨国忠,率藩、汉十五万军于范阳(今北京)起兵叛乱,连败唐军,攻入洛阳。次年正月,自称雄武皇帝,占有河北大部州县。七月,玄宗逃往蜀中,朔方留后杜鸿渐等迎太子李亨(肃宗)于武灵(今属宁夏)即位。叛军进入长安,所至烧杀抢掠。至德二载(757),安禄山被其子安庆绪所杀,唐将郭子仪等与回纥援军收复两京,安庆绪退至邺城(今河南安阳),安禄山部将史思明降唐。次年,史思明复叛,并南下救援安庆绪,解邺城之围,干元二年(759)杀安庆绪于范阳,自称燕帝,再度南下攻入洛阳及附近州县。上元二年(761),叛军分裂,史思明被其子史朝义所杀。宝应元年(762)十月,唐军收洛阳,叛军北逃。次年正月,史朝义穷蹙自缢,叛乱始平。叛乱历时七年余,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唐朝从此由盛转衰,北方形成藩镇割据局面。

5.江楚会奏变法三折

清末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会衔向清廷上陈的三个奏折。1901年1月,清廷发布变法上谕,刘坤一、张之洞会衔连上三折,奏请变法。第一疏论育才兴学,以教育制度改革为主,主张设学堂、变科举、停武科、奖游学,第二疏论致治、致富、致强之道,所言以整顿变通中国之成法为主,共十二个方面;第三疏论采用西法。此三折成为清末实施新政的范本。

三,简答题

1.孝文帝改革

(一)改革的背景。北魏自建国以后,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努力,对北方的统治逐渐巩固,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问题,主要是经济落后,政令不举,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尖锐,影响着北魏的发展。北魏统治者如继续采用原有的制度和办法进行统治是很困难的,于是北魏政府中的一些有识之士深感必须改弦更张,设法缓和当时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而大量荒地的存在和皇权的增强,也为改革提供了条件。

(二)改革内容。改革大体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在484—486年间,主要改革政治、经济制度;第二期在494年迁都洛阳以后,着重改革鲜卑人的生活习惯,实行汉化。北魏孝文帝改革,在前期主要是在冯太后的主持下进行的。(1)整顿吏治。太和八年(484年),改革首先从吏治开始。改革法令规定:守宰的任期按治绩的好坏决定,不固定年限。又制定俸禄制度,官吏俸禄由国家统一筹集(户调外每户增收帛三匹、粟二石九斗),定期按官品发放,不许官吏自筹。为了杜绝贪赃枉法,又制定了惩治贪污的办法。(2)三长制。太和十年(486年),北魏又下令废宗主督护制,实行三长制。规定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三长要求挑选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者担任。其职责是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检查户口,管理农民,征收租调,征发兵役徭役。(3)均田制。其主要内容是:男子十五岁以上,授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授露田二十亩。露田不得买卖,桑田亦不得买卖,但“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4)户调制。废除九品混通制,实行定额租税制。即一夫一妇的家庭,纳户调帛一匹、粟二石。(5)迁都洛阳。太和十八年(494年),把都城由平城迁到洛阳。(6)汉化改革。太和十九年(495年),下令禁止穿胡服,改穿汉服; 禁止在朝廷上说鲜卑语,改说汉语;凡迁居洛阳的鲜卑人,即以洛阳为籍贯,不得归葬平城。次年,又下令改繁复的鲜卑姓为音近或义近的汉姓,如拓跋氏改为元氏。孝文帝还积极提倡鲜卑贵族和汉人士族联姻。

(三)改革的意义。北魏孝文帝改革是一次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全面改革,它促进了鲜卑族的封建化,促进了各民族的大融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1) 整顿吏治,始班俸禄,严惩贪赃枉法,对于消除百余年来的官吏、守宰鱼肉人民之积弊,改造封建政权,起了积极的作用。(2)实行均田制、三长制和改革户调制,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士族门阀地主,抑制了他们的恶性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招引广大劳动人民回到土地上来,开垦荒地,恢复发展生产。(3)提倡鲜卑族接受汉文化,推动了北方民族的融合过程。

2.北宋中央集权措施

(一)加强中央集权的举措。

(1)分割相权。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充当,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常称为“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宰执的办公地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仅负责行政。最高军事首脑则 是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共掌文武大权;另外,又设三司,下辖盐铁、户部、度支三部,是最高的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其长官为三司使,亦称“计相”。于是,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分别对皇帝直接负责。这样,原来集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的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宰执、枢密使、三司使互相牵制,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政权的直接控制。

(2)实行地方行政制度。北宋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州、县两级。与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府一般设于要地,如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等;军设于军事要冲;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地区。州、府、军、监的长官分别称知州、知府、知军、知监。又 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年),又将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以后路的数目有所增加),并陆续在各路设转运司(长官为转运使,主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简称“漕臣”)、提点刑狱司(长官为 提点刑狱,主管司法兼监察,简称“宪臣”)、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主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简称“帅臣”)、提举常平司(长官为提举常平,熙宁初置,主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简称“仓臣”)四司。因其长官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兼有监督地方官吏之责,所以此四司亦合称“监司”。它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北宋通过监司控制地方上的行政、军政、财政、司法,督责地方官吏;又通过通判限制、分割知州的权力,从而加强了对地方上的控制。

(3)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官、职、差遣制度是北宋实行的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 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

(4)改革科举制度。北宋发展了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式,扩大取士名额,提高登第士人的待遇,广泛吸收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加政权。为防止考官徇私和举人舞弊,对考官实行锁宿制度,对试卷推行糊名、誊录法,并严禁举人夹带、代笔、举烛等行为。从开宝六年(973年)起,举人经礼部试(省试)之后,增加了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雍熙二年(985年),又创殿前唱名赐及第之制。这样,被录取的人就成了“天子门生”,从而彻底收回了取士大权。

(5)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建隆二年(961年)三月,宋太祖取消殿前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统率禁军职位。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和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而总领禁军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但是,三帅有握兵之重却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专设枢密院,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及其他官员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调兵遣将,却又不能直接统兵。这样,就实现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防止了武官将领权力过大。

(6)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更换一次,而将领却不随之更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将领与兵士相结合、军队与地方势力相结合。 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宋初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是中央正规军,是北宋军队的主力。厢军是诸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是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的地方兵,其任务是在本地防守。蕃兵由边区少数民族组成,驻于边地。禁军选择身强力壮和武艺高强的壮丁担任,较其他军队待遇优厚,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全部二十二万禁军中,一半驻京师,一半分守各地。这样,就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的军事优势。这种军事部署,直到与辽和西夏的战事吃紧以后,才有所变化。

(7)在财政与法律方面,收回财权,加强法制。北宋初年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地方上的财赋收入,除一小部分留作“诸州度支经费”外,要全部送至京师。中央还派京官去地方上监收。宋朝除在各路由提点刑狱掌司法,严格法制以外,还规定:凡死刑必须申报中央复审核准。司法制度有所恢复,大权基本收归中央。

(二)加强中央集权的影响。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实行兵将分离的政策,带来了将帅无权,指挥不灵,以致军队战斗力削弱的弊病,虽然北宋政府后来豢养了百余万军队,却阻挡不住辽、西夏的侵扰;由于各级政府权力的分散,形成了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官吏众多,行政效率低;财权过分集中,造成地方上财政拮据,物质基础薄弱。凡此种种,为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3.改订新约运动

(一)内容。改订新约是南京政府的重要外交活动。1928年6月15日,南京政府发表《对外宣言》,内称今当中国统一告成之际,应进一步而遵正当之手续,实行重订新约。”7月7日外交部提出重订新约的三条原则:条约已届期满者,废除旧约, 另订新约;尚未期满者,以正当之手续解除另订;旧约已期满新约未订定者,另订适当临时办法,处理一切。改订新约的内容包括关税自主和废除领事裁判权两项。

(1)关于关税自主问题。1928年7月,国民政府首先同美国订立《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随后,陆续同挪威、比利时、意大利、丹麦、葡萄牙、荷兰、瑞典、英国、法国、西班牙、日本缔结“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税条约”。所有这些条约都在原则上承认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根据这些条约,中国方面改变了长期以来关税制度上的均一税和海陆关不统一这两种不合理的规定,使中国获得了一定的关税自主权,并提高了税率。但是,关税行政管理权仍然掌握在帝国主义者手中,税率的提高也仍有限制(基本按1926年关税会议所议税率),所以中国的关税权仍不能完全自主。

(2)关于废除领事裁判权问题。英、法、美、日几个帝国主义国家一直未表示同意。1931年,南京政府公布《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但实施日期一再后延,最后并未实行了。

(二)意义。南京政府的改订新约,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通过改订新约这种方式,国民政府取得了有关各国的承认。但它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更远远没有使中国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

四,论述题

1.秦二世而亡对后世中国古代社会影响

秦朝存在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由此开始的封建大一统与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制度,在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有着极深远的影响,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使统一思想深入人心。秦的统一结束了“近古之无王者久矣”的局面,开创了封建大一统的时代,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我国由地区性统一迈入全国性的多民族统一。统一是我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历史上也出现过割据局面,但无论是统一时期或割据时期,统一意识总是占支配地位。

2、开创中央集权制度。皇帝制度为以后历代王朝沿用,中央、地方官制为后世封建统治者继承与改造,秦律影响了后世封建律令的制定,国家依户籍征收赋税与征发徭役成为封建时代的根本制度。统一文字对我国文化、政治的发展有深远影响。“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

3、秦朝因暴政而亡的教训,为汉初统治者所吸取,促成了西汉初年兴盛局面的出现,也被后世引以为鉴。

4、秦朝疆域辽阔,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它声威远播,对古代世界影响巨大。《剑桥中国秦汉史》指出:“说明帝国的威名甚至远扬于中华世界以外的例子是,秦这一名称很可能是英语‘中国’及各种非汉语中共他同源名称的原型。”

2.1840-1919中国工业发展情况,中国民族工业黄金时期

(一)基本线索:①1840年代,英法等国在沿海通商口岸设立船坞、工厂;②1860年起,洋务派(或官僚)兴办“自强”(或军事)工业,进而兴办“求富”(或民用)工业;从1870年开始,在广东、上海等沿海地区出现了以轻工业为主的民族工业。③1895年(或《马关条约》签订)后,大量外资在中国兴办企业,民族工业有一定的发展,但处境艰难。④1914-1918年(或一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出现“黄金时代”。民族工业出现“黄金时代”的原因:①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的支持;②北洋军阀政府的鼓励;③“实业救国”热浪的推动;④群众性抵制日货运动;⑤一战期间欧洲列强减少对中国的商品输出,增加对中国产品的需求。上述因素刺激了中国商业资本和民间资本迅速向工业资本转移。

(二)一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的黄金时期。

(1)发展状况。民族工业的发展以纺织和面粉等轻工业为最迅速。民族纺织业在此期的发展,已初步形成几个资本集团,如张謇创办的南通大生纱厂到1915年已设3厂;荣宗敬、荣德生创设的申新纱厂到1921年也已设4厂。到1922年,申新共有纱机134907锭、布机1615台,资产总值达1591万元,是全国规模最大的民营棉纱织企业。周学熙创办的华新纺织公司,1918—1922年先后开设4厂,资本达836 万元,纱机108000锭。面粉业的发展仅次于纺织业。1911年全国面粉厂约有40 家,资本600多万元。1919年增至120多家,资本约4500万元。在大战期间,中国 面粉畅销英、法、美、俄、日本及东南亚各国。

(2)原因。民初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的原因除了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工商经济政策外,还有以下几个因素。其一,辛亥革命提高了资产阶级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激发了人们投资近代工业的热情。其二,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不能不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掠夺,从而为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利时机;其三,辛亥革命后群众性的反帝爱国运动,尤其是1915年反对日本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所掀起的大规模的抵制日货运动,有力地推动了民族资本的发展。

(3)特点。中国民族工业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很小,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征也仍然很浓。第一,中国民族工业是趁欧美帝国主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无暇东顾的机会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因此,这种发展是很短暂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列强又都卷土重来,中国的民族工业立即开始萎缩,逐渐萧条。第二,民族工业的发展主要在轻工业方面,重工业基础十分薄弱,还未形成自己独立的工业体系。第三,中国民族工业在大战期间虽然出现了

一些上百万元的大公司,但发展较快的还是中小企业和工场手工业。第四,中国民 族工业即使在发展较快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也没有摆脱帝国主义的控制。在一些主要的工业部门,外资仍然超过本国资本。

2017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真题
一、名词解释

1.马陵之战

战国时期齐魏之间发生的一次著名战役。战国初年,魏国首先成为最强大的国家, 至魏惠王时,魏国国力进一步加强。公元前342年,魏国以韩国未参加其主持召开的逢 泽之会为借口,发兵攻韩,并接连取得胜利。韩向齐国求救,齐派田盼、田忌、田婴为 将,孙膑为军师,领兵攻魏救韩,魏惠王派庞涓及太子申迎战。起初双方势均力敌,相 持一年多。公元前341年,孙膑利用庞涓轻视齐军的弱点,以逐日减灶的方法制造齐军 大量逃亡的假象,引诱魏军追击。当魏军追到马陵之时,被齐军包围,魏军全军覆没, 庞涓自杀,太子申被俘。魏国遇到前所未有的惨败,齐国逐渐取代魏国成为霸主。

2.战国七雄

战国七雄,战国时期七个最强大的诸侯国的统称,经过春秋时期旷日持久的争霸战争,周王朝境内的诸侯国数量大大减少,周王室名义上为天下共主,实际上已形同灭亡,诸侯国互相攻伐,战争不断。 三家分晋后,赵国、魏国、韩国跻身强国之列,又有田氏代齐,战国七雄的格局正式形成,七国分别是:秦国、楚国、齐国、燕国、赵国、魏国、韩国。

3.假民公田

东汉初期的土地政策之一。东汉初期,由于人口锐减,各地有大片荒芜无主的“公田”。东汉朝廷除了将这些“公田”的一部分赐给功臣贵族外,主要用于“赋民”或“假民”耕种。“赋” 与“赐” 同义,即给予。赋民公田,就是将国家所有土地给予贫民耕种。接受赋田的农民,也就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成为按法令独立向国家缴纳租税的自耕农。接受假田的贫民,在性质上变成了国家的佃农,向国家缴纳赋税。朝廷有时给予粮种、耕牛加以扶植。东汉初期实行赋民公田或假民公田之策,目的都在于解决破产农民无地耕种的问题,东汉在明帝、章帝时期多为赋民公田,和帝、安帝时期多行假民公田。

4.安史之乱

唐安禄山、史思明发动的叛乱。玄宗后期,政治黑暗,中央实力削弱,藩镇握有重兵。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伪称奉密诏讨杨国忠,率藩、汉十五万军于范阳(今北京)起兵叛乱,连败唐军,攻入洛阳。次年正月,自称雄武皇帝,占有河北大部州县。七月,玄宗逃往蜀中,朔方留后杜鸿渐等迎太子李亨(肃宗)于武灵(今属宁夏)即位。叛军进入长安,所至烧杀抢掠。至德二载(757),安禄山被其子安庆绪所杀,唐将郭子仪等与回纥援军收复两京,安庆绪退至邺城(今河南安阳),安禄山部将史思明降唐。次年,史思明复叛,并南下救援安庆绪,解邺城之围,干元二年(759)杀安庆绪于范阳,自称燕帝,再度南下攻入洛阳及附近州县。上元二年(761),叛军分裂,史思明被其子史朝义所杀。宝应元年(762)十月,唐军收洛阳,叛军北逃。次年正月,史朝义穷蹙自缢,叛乱始平。叛乱历时七年余,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唐朝从此由盛转衰,北方形成藩镇割据局面。

5.江楚会奏变法三折

清末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会衔向清廷上陈的三个奏折。1901年1月,清廷发布变法上谕,刘坤一、张之洞会衔连上三折,奏请变法。第一疏论育才兴学,以教育制度改革为主,主张设学堂、变科举、停武科、奖游学,第二疏论致治、致富、致强之道,所言以整顿变通中国之成法为主,共十二个方面;第三疏论采用西法。此三折成为清末实施新政的范本。

三,简答题

1.孝文帝改革

(一)改革的背景。北魏自建国以后,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努力,对北方的统治逐渐巩固,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问题,主要是经济落后,政令不举,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尖锐,影响着北魏的发展。北魏统治者如继续采用原有的制度和办法进行统治是很困难的,于是北魏政府中的一些有识之士深感必须改弦更张,设法缓和当时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而大量荒地的存在和皇权的增强,也为改革提供了条件。

(二)改革内容。改革大体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在484—486年间,主要改革政治、经济制度;第二期在494年迁都洛阳以后,着重改革鲜卑人的生活习惯,实行汉化。北魏孝文帝改革,在前期主要是在冯太后的主持下进行的。(1)整顿吏治。太和八年(484年),改革首先从吏治开始。改革法令规定:守宰的任期按治绩的好坏决定,不固定年限。又制定俸禄制度,官吏俸禄由国家统一筹集(户调外每户增收帛三匹、粟二石九斗),定期按官品发放,不许官吏自筹。为了杜绝贪赃枉法,又制定了惩治贪污的办法。(2)三长制。太和十年(486年),北魏又下令废宗主督护制,实行三长制。规定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三长要求挑选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者担任。其职责是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检查户口,管理农民,征收租调,征发兵役徭役。(3)均田制。其主要内容是:男子十五岁以上,授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授露田二十亩。露田不得买卖,桑田亦不得买卖,但“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4)户调制。废除九品混通制,实行定额租税制。即一夫一妇的家庭,纳户调帛一匹、粟二石。(5)迁都洛阳。太和十八年(494年),把都城由平城迁到洛阳。(6)汉化改革。太和十九年(495年),下令禁止穿胡服,改穿汉服; 禁止在朝廷上说鲜卑语,改说汉语;凡迁居洛阳的鲜卑人,即以洛阳为籍贯,不得归葬平城。次年,又下令改繁复的鲜卑姓为音近或义近的汉姓,如拓跋氏改为元氏。孝文帝还积极提倡鲜卑贵族和汉人士族联姻。

(三)改革的意义。北魏孝文帝改革是一次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全面改革,它促进了鲜卑族的封建化,促进了各民族的大融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1) 整顿吏治,始班俸禄,严惩贪赃枉法,对于消除百余年来的官吏、守宰鱼肉人民之积弊,改造封建政权,起了积极的作用。(2)实行均田制、三长制和改革户调制,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士族门阀地主,抑制了他们的恶性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招引广大劳动人民回到土地上来,开垦荒地,恢复发展生产。(3)提倡鲜卑族接受汉文化,推动了北方民族的融合过程。

2.北宋中央集权措施

(一)加强中央集权的举措。

(1)分割相权。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充当,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常称为“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宰执的办公地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仅负责行政。最高军事首脑则 是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共掌文武大权;另外,又设三司,下辖盐铁、户部、度支三部,是最高的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其长官为三司使,亦称“计相”。于是,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分别对皇帝直接负责。这样,原来集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的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宰执、枢密使、三司使互相牵制,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政权的直接控制。

(2)实行地方行政制度。北宋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州、县两级。与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府一般设于要地,如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等;军设于军事要冲;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地区。州、府、军、监的长官分别称知州、知府、知军、知监。又 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年),又将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以后路的数目有所增加),并陆续在各路设转运司(长官为转运使,主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简称“漕臣”)、提点刑狱司(长官为 提点刑狱,主管司法兼监察,简称“宪臣”)、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主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简称“帅臣”)、提举常平司(长官为提举常平,熙宁初置,主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简称“仓臣”)四司。因其长官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兼有监督地方官吏之责,所以此四司亦合称“监司”。它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北宋通过监司控制地方上的行政、军政、财政、司法,督责地方官吏;又通过通判限制、分割知州的权力,从而加强了对地方上的控制。

(3)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官、职、差遣制度是北宋实行的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 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

(4)改革科举制度。北宋发展了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式,扩大取士名额,提高登第士人的待遇,广泛吸收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加政权。为防止考官徇私和举人舞弊,对考官实行锁宿制度,对试卷推行糊名、誊录法,并严禁举人夹带、代笔、举烛等行为。从开宝六年(973年)起,举人经礼部试(省试)之后,增加了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雍熙二年(985年),又创殿前唱名赐及第之制。这样,被录取的人就成了“天子门生”,从而彻底收回了取士大权。

(5)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建隆二年(961年)三月,宋太祖取消殿前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统率禁军职位。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和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而总领禁军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但是,三帅有握兵之重却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专设枢密院,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及其他官员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调兵遣将,却又不能直接统兵。这样,就实现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防止了武官将领权力过大。

(6)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更换一次,而将领却不随之更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将领与兵士相结合、军队与地方势力相结合。 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宋初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是中央正规军,是北宋军队的主力。厢军是诸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是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的地方兵,其任务是在本地防守。蕃兵由边区少数民族组成,驻于边地。禁军选择身强力壮和武艺高强的壮丁担任,较其他军队待遇优厚,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全部二十二万禁军中,一半驻京师,一半分守各地。这样,就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的军事优势。这种军事部署,直到与辽和西夏的战事吃紧以后,才有所变化。

(7)在财政与法律方面,收回财权,加强法制。北宋初年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地方上的财赋收入,除一小部分留作“诸州度支经费”外,要全部送至京师。中央还派京官去地方上监收。宋朝除在各路由提点刑狱掌司法,严格法制以外,还规定:凡死刑必须申报中央复审核准。司法制度有所恢复,大权基本收归中央。

(二)加强中央集权的影响。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实行兵将分离的政策,带来了将帅无权,指挥不灵,以致军队战斗力削弱的弊病,虽然北宋政府后来豢养了百余万军队,却阻挡不住辽、西夏的侵扰;由于各级政府权力的分散,形成了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官吏众多,行政效率低;财权过分集中,造成地方上财政拮据,物质基础薄弱。凡此种种,为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3.改订新约运动

(一)内容。改订新约是南京政府的重要外交活动。1928年6月15日,南京政府发表《对外宣言》,内称今当中国统一告成之际,应进一步而遵正当之手续,实行重订新约。”7月7日外交部提出重订新约的三条原则:条约已届期满者,废除旧约, 另订新约;尚未期满者,以正当之手续解除另订;旧约已期满新约未订定者,另订适当临时办法,处理一切。改订新约的内容包括关税自主和废除领事裁判权两项。

(1)关于关税自主问题。1928年7月,国民政府首先同美国订立《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随后,陆续同挪威、比利时、意大利、丹麦、葡萄牙、荷兰、瑞典、英国、法国、西班牙、日本缔结“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税条约”。所有这些条约都在原则上承认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根据这些条约,中国方面改变了长期以来关税制度上的均一税和海陆关不统一这两种不合理的规定,使中国获得了一定的关税自主权,并提高了税率。但是,关税行政管理权仍然掌握在帝国主义者手中,税率的提高也仍有限制(基本按1926年关税会议所议税率),所以中国的关税权仍不能完全自主。

(2)关于废除领事裁判权问题。英、法、美、日几个帝国主义国家一直未表示同意。1931年,南京政府公布《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但实施日期一再后延,最后并未实行了。

(二)意义。南京政府的改订新约,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通过改订新约这种方式,国民政府取得了有关各国的承认。但它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更远远没有使中国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

四,论述题

1.秦二世而亡对后世中国古代社会影响

秦朝存在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由此开始的封建大一统与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制度,在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有着极深远的影响,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使统一思想深入人心。秦的统一结束了“近古之无王者久矣”的局面,开创了封建大一统的时代,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我国由地区性统一迈入全国性的多民族统一。统一是我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历史上也出现过割据局面,但无论是统一时期或割据时期,统一意识总是占支配地位。

2、开创中央集权制度。皇帝制度为以后历代王朝沿用,中央、地方官制为后世封建统治者继承与改造,秦律影响了后世封建律令的制定,国家依户籍征收赋税与征发徭役成为封建时代的根本制度。统一文字对我国文化、政治的发展有深远影响。“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

3、秦朝因暴政而亡的教训,为汉初统治者所吸取,促成了西汉初年兴盛局面的出现,也被后世引以为鉴。

4、秦朝疆域辽阔,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它声威远播,对古代世界影响巨大。《剑桥中国秦汉史》指出:“说明帝国的威名甚至远扬于中华世界以外的例子是,秦这一名称很可能是英语‘中国’及各种非汉语中共他同源名称的原型。”

2.1840-1919中国工业发展情况,中国民族工业黄金时期

(一)基本线索:①1840年代,英法等国在沿海通商口岸设立船坞、工厂;②1860年起,洋务派(或官僚)兴办“自强”(或军事)工业,进而兴办“求富”(或民用)工业;从1870年开始,在广东、上海等沿海地区出现了以轻工业为主的民族工业。③1895年(或《马关条约》签订)后,大量外资在中国兴办企业,民族工业有一定的发展,但处境艰难。④1914-1918年(或一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出现“黄金时代”。民族工业出现“黄金时代”的原因:①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的支持;②北洋军阀政府的鼓励;③“实业救国”热浪的推动;④群众性抵制日货运动;⑤一战期间欧洲列强减少对中国的商品输出,增加对中国产品的需求。上述因素刺激了中国商业资本和民间资本迅速向工业资本转移。

(二)一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的黄金时期。

(1)发展状况。民族工业的发展以纺织和面粉等轻工业为最迅速。民族纺织业在此期的发展,已初步形成几个资本集团,如张謇创办的南通大生纱厂到1915年已设3厂;荣宗敬、荣德生创设的申新纱厂到1921年也已设4厂。到1922年,申新共有纱机13490

7锭、布机1615台,资产总值达1591万元,是全国规模最大的民营棉纱织企业。周学熙创办的华新纺织公司,1918—1922年先后开设4厂,资本达836 万元,纱机108000锭。面粉业的发展仅次于纺织业。1911年全国面粉厂约有40 家,资本600多万元。1919年增至120多家,资本约4500万元。在大战期间,中国 面粉畅销英、法、美、俄、日本及东南亚各国。

(2)原因。民初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的原因除了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工商经济政策外,还有以下几个因素。其一,辛亥革命提高了资产阶级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激发了人们投资近代工业的热情。其二,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不能不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掠夺,从而为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利时机;其三,辛亥革命后群众性的反帝爱国运动,尤其是1915年反对日本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所掀起的大规模的抵制日货运动,有力地推动了民族资本的发展。

(3)特点。中国民族工业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很小,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征也仍然很浓。第一,中国民族工业是趁欧美帝国主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无暇东顾的机会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因此,这种发展是很短暂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列强又都卷土重来,中国的民族工业立即开始萎缩,逐渐萧条。第二,民族工业的发展主要在轻工业方面,重工业基础十分薄弱,还未形成自己独立的工业体系。第三,中国民族工业在大战期间虽然出现了

一些上百万元的大公司,但发展较快的还是中小企业和工场手工业。第四,中国民 族工业即使在发展较快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也没有摆脱帝国主义的控制。在一些主要的工业部门,外资仍然超过本国资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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